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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进口报关】广州海关全面推广进口危险化学品集中审单作业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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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公告》(公告〔2023〕29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进口危险化学品通关效率,保障守法企业便利通关,在前期开展进口危险化学品集中审单作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自7月5日起,广州海关在关区正式全面推广进口危化品报关单集中审单作业工作。 一、适用范围 根据《进出口危险品及其包装检验作业指导书》(第二版),经广州海关申报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列明的进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 二、作业模式 广州海关隶属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关区代码“5141”,下同)负责对直接进口口岸为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的危化品报关单进行集中审单;南沙海关(关区代码“5166”,下同)负责对直接进口口岸为广州关区其他口岸的危化品报关单进行集中审单。 白云机场海关、南沙海关负责报关单单证审核、报关单修撤、要求企业补充申报材料等单证作业和税款征收工作。 关区口岸海关负责实货物流监控、现场即决布控、口岸查验(包括组织实施机动查验)、口岸查验综合处置和案件办理。 三、开展时间 自2023年7月5日起,正式在广州海关关区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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